专门委员会选择和确定调研题目,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坚持正确方向,准确把握政协的性质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调研工作放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努力使所提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坚持改进作风,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调研活动务实高效;坚持求同存异,尊重各种不同意见,实现发扬民主与增进共识相统一。
(1)明确选题依据。根据全国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中共全国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等,有针对性地选择调研课题。(2)征求选题意见。调研选题由专门委员会通过适当形式征求委员意见,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选题研究论证;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后,由专委会主任会议和全体会议研究提出年度调研选题意见。其中重点选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与全国政协办公厅会商全国政协重点协商议题工作机制,与党政相关部门沟通协商。(3)搞好选题协调。办公厅每年定期召开调研选题通报协调会,与各专委会、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及有关人民团体等相关方面,就年度调研选题进行沟通协调,提出综合平衡意见。需要地方政协协同调研的选题,由选题提出单位与相关地方政协沟通协调。(4)确定选题计划。选题提出单位根据综合平衡意见,起草各自年度调研计划(包括调研题目、时间、地点等),报经秘书长办公会议汇总研究,形成全国政协年度调研计划草案,报主席办公会议审定。主席、副主席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研题目,经办公厅协调后,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