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调研方案。调研组织单位根据调研计划,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调研题目、目的、地点、日程、组长人选、调研提纲、调研成果体现方式、新闻报道安排、后勤保障等。
(2)成立调研组织。调研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由专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重要调研活动可邀请联系相关专委会或界别的副主席带队。调研组成员一般在20人左右,以本委员会委员为主,适当吸收有关方面人员参加。可以课题为纽带,有关专委会之间配合调研,与民主党派联合调研、与智库合作调研,与地方政协协同调研。有的调研题目,可委托所在地全国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牵头,组织住当地的全国政协委员结合本地情况开展深入调研。(3)听取情况介绍。在实地调研之前,可根据调研课题需要,安排一次情况介绍会,邀请相关部委同志出席并介绍情况。要注意加强委员与部委同志的互动交流,尽可能多地掌握调研内容的现实情况,使调研的问题更集中、认识更深入、思路更清晰。(4)深入实地调研。一个调研课题原则上安排一至三个省(区、市)实地调研,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交流等方式进行。座谈会既应邀请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介绍情况,也可邀请相关社会组织、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学者参加。实地考察要点面结合,兼顾从不同侧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的需要。可采取整体调研与分组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小而精”的调研小组,开展定向定点调研,深入基层单位“解剖麻雀”。个别交流要选择情况熟、有见解的同志参加,以便集中、深入地探讨问题。(5)组织讨论研究。实地调研后期或结束后,应安排一次调研组内部总结会,交流调研体会,探讨相关问题,研究确定调研成果构架和核心内容。要鼓励调研组所有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特别要重视委员不同意见的讨论,以集思广益、扩大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