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专门委员会可采取适当方式邀请非本专门委员会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参加活动,可联合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调研,建立参政议政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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